铜仁首张“林业司法碳票”在江口认购 ——江口法院探索“三书两证”林业碳汇认购机制

时间:2025-04-05 01:01:33 转载源:新闻新报网 作者:画眉 点击:9600次

2024年9月20日,江口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姚某发、姚某、游某生等八人涉嫌犯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滥伐的林木罪一案,并当庭宣判。该案涉及滥伐林木全链条犯罪,在判处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判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姚某发、姚某承担生态环境赔偿、修复责任。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姚某自愿缴纳碳汇认购资金8,112.8元,申请通过购买林业司法碳票替代赔偿因自己违法行为导致森林资源遭受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9月25日,江口法院就碳汇测算、认购、核销等相关工作与县检察院、县林业局、县绿色金融发展中心共同磋商,并联合签署了《江口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暨林业碳汇司法实践衔接机制》,规范了林业碳汇认购路径及流程,为林业碳汇认购建立了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机制保障。该份“林业司法碳票”由赔偿义务人姚某自愿申请认购,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后,由第三方平台贵州梵净生态产品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碳票交易,最终由贵州省生态产品交易中心进行碳汇指标核销,通过“三书两证”,即申请认购书、裁判文书、认购协议书、碳票认购凭证、核销凭证,真正实现林业碳汇认购全流程闭环,做到了规范化操作、制度化保障、长效化运行。林业碳汇属于绿色金融产品,碳汇认购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重要方式,此次机制的建立及首张“林业司法碳票”的认购完成,既是林业碳汇司法实践的重要举措,也是司法助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有力探索,为生态产品价值转换提供了新的“转换器”。接下来,江口法院将持续推进该项机制长效运行,不断践行“两山”理念,提升环境司法成效,以优质的司法服务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及绿色金融发展贡献司法智慧。来源:江口法院监制:肖亚 |审核:崔嵬 |编辑:杨赟推荐点击点击进入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贵州小程序,足不出户即可网上立案、手机阅卷、申请调解等哦~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法〔2024〕46号)点击关注铜仁法院公众号,为您推荐更多铜法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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